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珠金办〔2014〕2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珠海市户籍;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0年5月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九)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2日,时间为每天(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东522号珠海市三灶管理区
(3)联系电话:0756--7767001、7512209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考人数1:6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三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3833(区纪委)、0756-7263996(区人社局)。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珠海市三灶管理区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