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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初中物理和初中化学教研员公告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8-06-26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公开招聘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初中物理和初中化学教研员各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区围绕“率先转型升级、打造航空新城、建设幸福金湾”的总目标,抢抓珠海西部地区发展“大产业、大交通、大城建”三大机遇,努力将金湾建设成为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西部生态新城的核心片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和全国较大影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是金湾区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金湾区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的课程、教学、评价等研究、指导、服务工作。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基础,有相关学科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初中物理、化学的教学实践经验和组织指导教学活动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应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教学研究,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改革的设计、组织实施、统筹管理能力,全心全意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高)中物理(化学)教师资格证;具备初(高)中物理(化学)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728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②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工作室、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③现场课堂教学获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④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获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初(高)中物理(化学)教师资格证;具备初(高)中物理(化学)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78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②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工作室、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③现场课堂教学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④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工作安排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

招聘的教研员如符合《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中引进人才的条件,还可享受对应的优惠待遇,最高可额外享受税前300万元的补贴。详见《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附件2)。

招聘的教研员工作一年后对其教研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教研岗位留用工作,如考核不适合教研员工作,则转岗调整至金湾区内公办初中担任教师工作,编制纳入学校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2918357930@qq.com。受理报名材料时间为2018625日至20187151730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比对报考人员资历、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按1:8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选。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查询。

说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3人时,不予开考。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由金湾区教育局另行调配。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1、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往返各类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应聘者,须于面试成绩公布15天内提交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老师0756-7263977,叶老师:0756-7263395  

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3686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

2.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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