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男性,主要从事巡逻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和能力素质;
(三)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身高1.72米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
退役士官士兵优先,有摩托车、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五)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5月21日。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13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鼎金园路1号),联系电话:0756-8646917,联系人:王警官;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原图发送到高新分局政工室邮箱:gxzgs440496@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①《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②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有驾驶证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六)体能测试:标准参照《珠海市公安局民警警察体能训练科目及考核标准(男子)》。
(七)体检:面试通过后,自行到珠海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含:常规体检、肝三项、心电图、血液、尿检(尿毒品三项)。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开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每年约5.6万元(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必要的商业保险)。
本招聘公告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6-8646917,联系人:王警官。
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