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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公安分局东澳派出所综治队员招聘公告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8-04-03

根据工作需要,经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镇委托香洲分局东澳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队员用于协助东澳派出所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综治队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录使用单位

招聘

职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工作

岗位

香洲公安分局

东澳派出所

职位一

1

男性,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综合执法类

职位二

1

男性,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综合文员类

 

 

其中,年龄40周岁以下要求19780413日以后出生;学历普通高中学校以上为准。

(三)具有较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需通过入职体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一)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约2800元,根据岗位不同略有浮动。

(二)工作地点位于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东澳岛渔村故道68号东澳派出所。

(三)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有薪假期。

(四)包吃包住。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0409日至13日(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至1324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香洲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内页、毕业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Ls114739072@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香洲分局辅警职位X报名(姓名)”字样,如:“香洲分局辅警职位一报名(张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招聘相关短信),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以手机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通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内页、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情况以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于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集中,统一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3.政审: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档案等方式,考察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四)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暂行规定》,由万山镇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

2.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由他人替考或冒名顶替他人参加应聘的;

4.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6.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7.其他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

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公安分局东澳派出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55110, 咨询电子邮箱:1(小 L

s1147399072@163.com

 

附件:香洲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珠海公安局香洲分局

201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