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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试行党员“先锋指数” 打造新时代模范党员蓝本
来源:广东省党员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03-15
  
  为进一步探索对党员有效监督、精准管理的科学途径,更好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汕头市濠江区在近日启动实施的“先锋引领、实干担当、奋进濠江”党建系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中,选取部分规模适中的社区试行党员“先锋指数”,探索把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量化为考核指标,对党员进行综合评价,以此在全区党员队伍中营造追赶先进、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新时代模范党员的蓝本。
   量化指数定标准。濠江区试行的党员“先锋指数”以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为考评对象,并逐步拓展至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计划到2020年实现在全区全体党员中推行。考评标准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以分数量化确定标准。其中基本指数为基础项,从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和弘扬正气等5方面对党员进行评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党员各方面的表现情形,经社区党组织研究后酌情进行加分、扣分,最终确定党员综合得分(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不低于0分)。    综合评价严考核。考评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年度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每季度评定一次,年末为总体评价,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四个步骤组织进行,重点是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对照党员先锋指数开展评定。年度总体考评还要结合季度评价分值,以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综合评估,最终确定党员得分。通过四个步骤的实施,以此来确保考评客观公正。    结果运用树标杆。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结果与党员评先评优挂钩。考评综合得分95分以上的,可参与先锋党员评选;被评为先锋党员的,还可作为社区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评优评先对象;季度和年度考评分数未达到最低规定分数的,则将由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对其进行谈心谈话、诫勉谈话或 “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做到根据考评结果奖优扶劣,实现既树标杆,又能督促部分先锋模范作用缺失的党员同志做好整改和转化,自觉践行合格党员标准。
(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