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相关规定,我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珠海市金湾区初中物理、化学教研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区围绕“率先转型升级、打造航空新城、建设幸福金湾”的总目标,抢抓珠海西部地区发展“大产业、大交通、大城建”三大机遇,努力将金湾建设成为全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西部生态新城的核心片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和全国较大影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是金湾区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金湾区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的课程、教学、评价等研究、指导、服务工作。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招聘岗位条件
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初中物理教研员1名,初中化学教研员1名。应聘教研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②获得政府或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地市级以上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工作室、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③现场课堂教学获得政府或其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④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获得政府或其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4.具备教研员专业基本条件: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基础,有相关学科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初中物理、化学的教学实践经验和组织指导教学活动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应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教学研究,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改革的设计、组织实施、统筹管理能力,全心全意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工作安排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招聘的教研员如符合《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中引进人才的条件,还可享受对应的优惠待遇,最高可额外享受税前300万元的补贴。详见附件2《珠海市金湾区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意见》。
招聘的教研员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原岗位留用工作,如考核不适合教研员工作,则转岗调整至金湾区内公办初中担任教师工作,编制纳入学校管理。
1、报名。将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918357930@qq.com。受理报名材料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5日17:30(发送后请致电联系人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通过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事项说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核,面试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查。
现场资格复查时间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请可能递补人员做好现场资格复核的准备工作。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如遇有自动放弃或考试违规的入围人选,由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拟递补人选。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1、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往返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面试成绩公布后十五天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杨老师0756-7263977 叶老师、0756-7263395 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3686。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