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现状,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确保辖区治安秩序稳定,根据目前我分局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和不适宜此项工作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料:
1、《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相关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二)投递要求:
应聘者将以上个人资料以压缩包形式根据所报招聘岗位至发送至对应的邮箱(详见附件1《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写明,如“朝阳派出所辅警(李四)”,邮件投递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5日16:00。
注:资料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相关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分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前将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请考生注意携带。
2、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
(四)体能测试
通过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根据《香洲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子组),测试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按规定的年龄分段达到相应的及格成绩者为合格。
(五)体检
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可在体测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应在本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是否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一) 拟聘用人员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
(二)本次聘用人员薪酬约为3700元∕月,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薪酬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8643465
邓先生 联系电话:8640835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