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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横琴新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7-11-30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横琴新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横琴新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珠海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敬业廉洁,甘于奉献。

(二)符合《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其他条件。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公共管理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测绘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法学类(以上均为学科名称)专业优先,有与所选聘岗位匹配工作经验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所在单位同意选聘。

(六)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址。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后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hq.ghgtj@hengqin.gov.cn,并请在纸质信封和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聘工作人员”字样。

报名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办公室(横琴新区天河街28227室),联系电话:8841262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71213日至20171222(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301700),以邮件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①《珠海市横琴新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珠海市横琴新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本人意见的“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③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④反映自身近年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2000字以内)一篇。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横琴新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或横琴新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2.复审。主管部门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对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根据简历情况、专业需要、工作经历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复审,并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未通过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所寄资料不予退还。如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少于3人,则主管部门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可从其他岗位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后进行调整,若仍不足3人,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对该职位进行选聘。

(三)面试。

由主管部门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组织考官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及专业水平。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员。根据组织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横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gqin.gov.cn)公示7天。对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调动及任职相关手续。如因选聘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则不再选聘。用人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人员中另行考察选聘。选聘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参加选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与本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国土局负责解释。

 

附件1.珠海市横琴新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珠海市横琴新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