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派遣至香洲区委政法委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17:00;
3.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word文件提交);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⑤近三年来,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不作硬性要求)。
请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fwb@zh-hr.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岗位+姓名”命名,如“反走私巡防队员02张三”)。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会以邮件方式通知笔试时间与地点。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2,若低于该比例,则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聘用人员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香洲区委政法委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