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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7-11-10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派遣至香洲区委政法委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71116日(星期四)17:00

3.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word文件提交);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近三年来,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不作硬性要求)。

请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fwbzh-hr.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岗位+姓名”命名,如“反走私巡防队员02张三”)。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会以邮件方式通知笔试时间与地点。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2,若低于该比例,则取消相应职位的招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

聘用人员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香洲区委政法委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

1.香洲区委政法委公开招同制职员职位表

2.香洲区委政法委公开聘合制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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