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接待办公室辅助类合同制职员2名。
二、薪酬待遇
按个人条件享受相应辅助类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最高辅助类三级)。
三、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形象好,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五)珠海市户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0—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珠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4室。咨询电话:0756-2120612。
3.报名材料:①《市接待办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②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③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
(二)考试。
考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评,时间为30分钟,成绩前6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前往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是否受过处分等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补录。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职员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录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珠海市接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