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设立,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横琴公证处为隶属于珠海市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秉承“服务第一、公正至上、创新发展”的宗旨,横琴公证处立足横琴、面向全市,在金融、房地产、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保护、招投标、市政建设、商品流通、股权投资、民间借贷、财产继承以及个人出国留学、移民定居、就业、旅游等广泛领域,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
横琴公证处自2016年1月6日开始全面对外服务。为满足公证机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公证员助理,欢迎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积极应聘。
二、招聘信息
(一)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负责公证文书的起草、代书等工作;参与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并承担记录工作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工作。
(二)条件要求:
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如为法律硕士,本科应为计算机、金融或外语专业。兼有证券、金融、保险等财经类相关资格证书的优先;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④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请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hengqingzc@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 职位”命名,例如:张三应聘公证助理岗)。
4、初步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任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等方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横琴公证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80216。
珠海市横琴公证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