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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 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珠海市共产党珠海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2-20
文/李栋 2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英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关英彦、黄锐、田忠敏、吴青山、王红勤、李志和、敖广恩、李力、王道远参加会议。 陈英指出,《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部署,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客观需要。省委和市委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作出了总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和执行。 陈英强调,一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执行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勇于担当,严格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三要密切联系实际,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勇于铁面问责,对典型问题一抓到底,绝不姑息,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不能让问责利剑生锈,出现“破窗效应”。四要始终牢记“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坚持“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目的是通过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维护支持改革、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调动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