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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2016-12-14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高新区国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人员2名,详见附件(高新区国土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高新区国土分局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分局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附件;

5.年龄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聘用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报名,邮箱地址:tjwbsc@tom.com,联系人:边素君,电话:0756-3319963

2、报名时间: 20161215 1221

3、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高新国土分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计划生育证明(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文档)。

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工作技能为主。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确定。

3)考察。本次招聘实行等额考察。按照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

(三)体检

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和体检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放弃聘用资格的;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4.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本公告由珠海高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高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2.《高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