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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第三次新农村建设专题工作会议
来源:珠海市共产党珠海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22
  

11月3日上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今年第三次新农村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前阶段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和要求,部署新农村建设第二次督查工作。市委副书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赵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嘉文主持会议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意见。

  会议通报了前阶段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一是有效实施了第一次新农村建设督查工作,促使各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抓好新农村建设任务落实;二是精心组织省级连片示范建设“联合会诊”,为高标准做好省级“一年初见成效”绩效复核评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谋划打造三产融合示范点,着力探索将“生态休闲农庄”培育成三产融合的新载体;四是加强农村综合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经济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涉农维稳等工作;五是加大革命老区、欠发达村及低收入群体帮扶的力度,各项建设正有序开展;六是强化工作情况上报,积极争取省委农办指导支持;七是狠抓督查问题整改落实。

  会议进一步总结重申了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格局,即“市委农办负责统筹抓总,市相关部门负责牵头指导和督导职责,各区镇作为新农村建设落实责任主体”。再次明确要求市委农办要充分发挥农村工作统筹抓总作用,既督促各单位分工负责、履行职责,又要加强部门协调、搞好进度衔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查督办;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委农办的统筹下,根据职能任务分工,落实好具体的牵头指导和督导职责;区、镇要切实担起新农村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谋划、主动作为,抓落实、抓创新,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把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对下阶段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市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紧抓落实、创新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各项新农村建设任务。(二)注重抓好重点工作,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一要扎实抓好“三农”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切实把基础数据摸准、摸透。二要抓好新农村示范片和示范点建设。斗门、金湾要扎实做好示范片建设省级绩效评估各项迎检工作,高栏港区要充分借鉴斗门、金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扎实推进示范片创建的各项工作;其他各区要抓好本区的市级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快建设进度。三要抓好都市型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充分利用市场力量,通过政策引导,培育一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利用港珠澳大桥通车离国际市场更近更方便的优势,共建港珠澳优质生活圈,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抓好水产品加工业,做好水产品深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四要抓好低收入群体精准帮扶工作。各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系统组织认真细致地核实排查,按要求做好低收入群体建档立卡的工作,并优先加快推进低收入群体住房改善工作。市委农办要探索开发市内低收入困难群体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确保应扶尽扶、进退有据。五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珠海市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特别是提高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垃圾分类覆盖率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转率。(三)重视抓好督查工作,完善农村工作机制。市委农办要发挥好统筹抓总作用,确保督查考核取得实在成效,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在督查考核中要做到“翻箱倒柜”查问题、“一针见血”讲问题,对各区新农村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深度体检”,以督查促整改。

  会议对今年第二次新农村建设整改督查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市将从市新农村建设“六大工程”牵头单位、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员会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各区新农村建设进展和年度初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依据《珠海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考核评分。各区的考核评分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排名通报;对于工作亮点突出、进度快、整改措施实、综合成效好、思想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区进行资金奖励;对整改不力、建设成效落后、考核评分低于良好等级的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各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问题整改,加快项目实施,扎实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