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湾区与珠海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责任书要求,经区政府批准,金湾区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与金湾区公安消防大队组成联合考核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5名。消防档案管理、计算机管理、财务、会计、后勤保障等岗位各1名。各岗位人员除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外,还需参加消防大队一线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二)招聘小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其中司机2名、战斗员4名,从事一线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三)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7名。在金湾区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履行防火监督、宣传培训、消防监督巡查值守等职责岗位。
二、岗位职责任务
(一)专职消防员
1、试用期间(三个月)实行全封闭军事化管理,主要进行职业道德、体能、技能等上岗前基础业务培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承担本辖区的灭火抢险救援(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任务,并接受上级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工作实行轮班制,原则上每工作2天休息1天,在轮班期间参照现役部队24小时执勤备战要求履行职责,如遇重大安保任务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个人休息时间可能需要根据上级命令进行调整,个人需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
3、按照“以岗位定工资、以能力定去留”的原则参加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定期考核(每月、半年、年终),成绩不达标者将扣取相应绩效奖金,并作为续签合同相关依据。
4、在日常工作、学习、训练、休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队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专职消防文员
1、试用期间(三个月)主要进行职业道德、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监督检查和档案管理等上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在消防机构从事辅助性工作和消防监督工作。平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如遇工作需要,实行错时工作制,个人休息时间可能需要根据上级命令进行调整,个人需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
3、按照“以岗位定工资、以能力定去留”的原则参加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各项考核,根据考核评定决定绩效奖金,并作为续签合同相关依据。
4、在日常工作、学习、训练、休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资格条件
(一)专职消防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
3、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需满18周岁。
5、部队退伍战士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社会青年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 +-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备适应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及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8、消防部队退伍兵、持有文秘、会计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技术证书或具有消防部队宣传、财务、后勤保障等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专职消防文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服从公安机关管理,遵守公安机关纪律规定。
3、无违法犯罪纪录。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有从事防火监督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报名时年满20周岁。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建筑学类、消防工程类、化学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消防退伍军人优先。
6、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含消防文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考工资组成,每月3500元起(已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另有年终双薪,具体工资标准按班长、文书、副班长、驾驶员、会计、炊事员等不同岗位确定,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二)职工保险,按照规定为入职者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三)食宿标准,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带薪假期,入职满一年起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五、报名程序
招聘信息发布和报名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0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 的招聘专栏上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方式:1、委托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接受珠海市报名者现场报名,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考核前将审验报名资料原件,资料虚假者将取消参考资格。
报名地点:珠海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求职窗口(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
2、仅接受外省市报名者通过EMS快递方式提交报名资料,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前未收到快递报名资料的,快递签收后未致电确认的(0756-7262380),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邮寄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西湖城区金湾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7号窗口,0756-7262380,文小姐收。
六、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下载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同时,需将填写好的《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至3141886844@qq.com。
七、聘用考核
经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大队)对应聘者资格身份进行审核后即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核,通过考核后到金湾中心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体检由金湾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凡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2015-2016年度退伍消防兵可直接上岗),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
(一)消防员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理论常识、部队条令条例和时事政治等;面试(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分数线和人员)主要是考核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3000米、100米跑和引体向上等三个项目)。
(二)消防文员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理论常识、部队条令条例和时事政治等;面试(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分数线和人员)主要是考核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相关任职能力。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将以QQ空间日志的方式进行发布,请报名者务必添加QQ好友并随时关注空间发布的通知,招聘单位将以群发信息或电话的方式提醒应聘者查看通知,未及时关注QQ空间通知而耽误考试和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QQ号:3141886844)。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海林、曾先生 电话:7615001、7263840
特此公告。
附件: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