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现状,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确保辖区政治和社会稳定,根据目前我分局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3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和不适宜此项工作的情形。
6、应聘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应聘文职辅警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获得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或具有与专业岗位相符的专业技能。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
6、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要求:报考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5张,并填写《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如取得相关技术、资格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3 日至30 日,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一楼委托推荐窗口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上交的有关证明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分局招聘办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分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前要按体检表格要求认真、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并在体检表上张贴正面免冠一寸照片。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招录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设定测试项目和达标标准。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由分局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分局招聘办组织实施。重点对新招聘辅警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兄弟姐妹)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是否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等等。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本次聘用人员待遇为35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
附件:1、2016年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下载要求:报名登记表必须打印在 一张A4纸正反两面,不接受拆分为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