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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珠海市首批校长(教师)工作室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珠海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5-18
珠教研[2016]23号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市教研中心: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珠海市中小学校长(教师)工作室成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珠教研[2015]3号)要求,珠海市首批校长(教师)工作室聘请匡丽亚等122位教师为工作室顾问。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市教研中心与主持人共同遴选,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刘芳霞等445位教师为工作室成员,任海蛟等418位教师为工作室学员,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71个校长(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按照工作室评价细则抓紧制订工作目标,立足主持人所在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自觉实践工作室主持人的工作理念。为确保工作室正常有序运行,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努力为工作室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便捷,包括按规定使用工作室专项经费,不增加主持人在学校的工作任务,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等。工作室顾问要关心工作室建设,加强专业指导。工作室成员、学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工作室开展教研活动,特别是在活动时间上给予保障。市、区教研部门要为工作室开展学科教研、项目研究、教师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支持,在工作室进行跨区、跨校、工作室联动等活动中给予协助。
附件:珠海市首批校长(教师)工作室人员名单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 附件:珠海市首批校长(教师)工作室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